1/5/03 生活在愛的陽光中 李 艷
我剛到美國的時候,一切都不習慣,內心滋長了急躁、煩悶的情緒,回想起在大陸的日子,更覺孤寂。朋友介紹我到西南國語教會,我抱著學習的心態走進教堂
,聽牧師講道,在主日學福音班上課,讀聖經,才初步瞭解聖經的內容。原來聖經的內容是豐富深厚的,它不但記載了上帝創造宇宙人類的起源及人類早期的歷史,更有它的預表性,如新約中的(四福音)一些事應驗了舊約的預言。我從舊約開始學習,逐漸理解了神的話語,不理解的地方就向教會的朋友們請教。
猶記得在福音班上第一課,潘師母就為我們幾個學生和教會禱告,我心裡充滿了感激,身在異鄉有淳淳的關愛縈繞在身邊,倍感親切。我想基督徒是愛的使者,
他們傳達了神對世人的愛,趕走了我內心的孤寂。
神愛世人,祂就是愛,但祂也是公義的,對人的要求是嚴格的。一般人對罪的理解是觸犯法律、至少是做了壞事(罪行),但神卻認為人如果動了壞念頭就有罪了(罪性),從這一點上來說,誰都有罪,我願意重新學習如何作人。過去是靠良心、道德管束自己,現在要想著處處彰顯神的美德(公義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忍耐、溫柔、憐憫等)和榮耀。現在我覺得自己有漸變:比從前謙虛多了,從容多了
,生活中難免有煩惱,我願意把它交到主的面前,聽從祂的指引,生活的壓力就會緩解。
聖經上說﹁親愛的弟兄啊!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從神來的,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,並且認識神。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,因為神就是愛﹂讓我們生活在愛的陽光中吧!